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时间: 2015-03-04访问量: 次字体:【

(一)综合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协调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党风廉政、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档案、保密、统计、计划生育、卫生、财产、财务、接待、网络、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工作;牵头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办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审批监管处:负责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项决策的具体落实,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并在获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协调,拟订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管理,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涉政中介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三)效能督查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涉政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效能督查及对行政审批部门的考核管理;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处: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项决策的具体落实,负责履行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管理政策、制度、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情况;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和涉政中介竞价电子监察;协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及相关信用信息的汇总、发布和使用;会同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征集和管理;督促相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代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下属单位: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市本级和莲都区的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国有资源开发经营权出让、药品采购等招标投标和交易事项各环节的见证与服务工作;直接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统一发布招标、拍卖、挂牌等各类交易信息;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办公场所;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投诉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案件进行调查。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代办中心):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分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投资项目的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涉及市本级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