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季度窗口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窗口、处室,市代办中心:
根据《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管理的通知》(丽审批〔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第二季度窗口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窗口星级考评
根据对各窗口的工作纪律、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评分,并结合群众评议、窗口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016年第二季度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窗口名单。
五星级窗口:财政(地税)窗口、建设窗口、市场监管窗口、质监窗口、发改窗口、卫生计生窗口、消防窗口、运管窗口。
四星级窗口:港航窗口、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力社保窗口、民政窗口、文广出版窗口、安监窗口。
三星级窗口: 国税窗口、气象窗口、环保窗口、供电窗口、经信窗口、人防窗口、旅游窗口、林业窗口、商务窗口、烟草窗口、水利窗口、公路窗口。
二、服务标兵评选
根据服务标兵评选要求,经各管理组评选推荐、评选并公示,确定15名服务标兵名单。
武妍芳(建设窗口) 郭巧婧(人防窗口)
李雯婷(消防窗口) 袁 方(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
鄢安娜(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 吴 燕(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
汤叶越(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 李雪红(国土、不动产登记窗口)
周建芳(林业窗口) 周 博(港航窗口)
梁和平(市场监管窗口) 李培敏(质监窗口)
王叶艳(文广出版窗口) 刘京雁(卫生计生窗口)
陈晓梅(运管窗口)
望以上窗口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附件:2016年第二季度窗口星级考评汇总表
丽水市审管办
2016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 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