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处室,市代办中心:
根据《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管理的通知》(丽审批〔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窗口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窗口星级考评
根据对各窗口的工作纪律、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评分,并结合群众评议、窗口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016年第一季度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窗口名单。
五星级窗口:市场监管窗口、财政(地税)窗口、卫生计生窗口、建设窗口、国土(房管)窗口、质监窗口、消防窗口、运管窗口。
四星级窗口:港航窗口、发改窗口、文广出版窗口、商务窗口、民政窗口、气象窗口。
三星级窗口:人力社保窗口、国税窗口、安监窗口、水利窗口、烟草窗口、林业窗口、供电窗口、环保窗口、人防窗口、公路窗口、经信窗口、旅游窗口。
二、服务标兵评选
根据服务标兵评选要求,经各管理组评选推荐、评选并公示,确定15名服务标兵名单。
朱 毅(建设窗口) 赖晶晶(建设窗口)
金 磊(环保窗口) 钭泽正(商务窗口)
蒋 静(国土窗口) 吴 燕(房管窗口)
戴红燕(房管窗口) 陈 红(民政窗口)
夏 祎(公路窗口) 李 铭(港航窗口)
曹小丽(市场监管窗口) 张 惺(财政地税窗口)
钟佳捷(人力社保窗口) 金丽燕(卫生计生窗口)
孔德胜(运管窗口)
望以上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窗口星级考评汇总表
丽水市审管办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