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5年第四季度窗口考评结果的通知
市代办中心,各处室、窗口:
根据《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管理的通知》(丽审批〔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第四季度窗口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窗口星级考评
根据对各窗口的工作纪律、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评分,并结合群众评议、窗口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015年第四季度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窗口名单。
五星级窗口:市场监管窗口、房管窗口、国土窗口、财政地税窗口、质监窗口、卫生计生窗口、消防窗口、发改窗口、建设窗口。
四星级窗口:运管窗口、商务窗口、外侨窗口、港航窗口、文广出版窗口、民政窗口。
三星级窗口:林业窗口、经信窗口、水利窗口、人防窗口、供电窗口、气象窗口、烟草窗口、安监窗口、环保窗口、公路窗口、旅委窗口、人力社保窗口、国税窗口。
二、服务标兵评选
根据服务标兵评选要求,经各管理组评选推荐、评选并公示,确定15名服务标兵名单。
蓝慧珍(建设窗口) 季达杰(发改窗口)
莫巧婵(环保窗口) 张鸿赟(水利窗口)
高 闽(国土窗口) 陈海燕(国土窗口)
梁和平(市场监管窗口) 张文强(质监窗口)
夏红燕(卫生窗口)
廖丽芳(财政地税窗口)
朱彦明(房管窗口)
张 微(房管窗口)
潘李超(港航窗口)
陈鸿飞(烟草窗口)
符子龙(综合窗口)
望以上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附件:2015年第四季度窗口星级考评汇总表
丽水市审管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