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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稿时间 :2017-12-06 16:12:00 阅读次数: 字体: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市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等职能。因工作需要,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其中导服人员2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4、做事认真、细致,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和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信息。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dlcmbb.com)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712111213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带材料:《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凭证。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市审管办综合秘书处729室(电话:2090230)。

(三)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凭证于20171214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参加笔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录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并体检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聘人员“五险一金”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审管办     

2017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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