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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审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

【发稿时间 :2018-04-16 16:35:00 阅读次数: 字体:      
 

 

一、丽水市审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为各类经济组织及城乡居民提供审批办证服务,并提供有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3、负责对各窗口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召集并主持重大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协调联办单位共同审办,并实行跟踪服务;受委托组织协调有争议的审批事项;

4、督促检查各窗口的审批办证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行政管理、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等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软件操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和市直部门有关服务窗口的工作;承担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管理的配套政策、制度、细则,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

7、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活动,对个相关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及标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投诉等案件协同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审管办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挂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牌子,财务非独立核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财务独立核算。

二、 市审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审管办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审管办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市审管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5252.86万元。

(二)关于审管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管办2018年收入预算525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1.86万元,占61%;政府性基金收入1761万元,占3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90万元,占6 %

(三)关于市审管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管办2018年支出预算5252.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0.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2.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24万元,项目支出383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90万元。

(四)关于市审管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审管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2.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0.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 关于审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1.8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086.72万元,主要是当年新增行政服务中心租赁费、物业费、“一窗受理”平台建设、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等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10.27万元,占88 %;科学技术支出(类)240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2.3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9.29万元,占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0.30万元,主要用于审管办本级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7.97万元,主要用于审管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18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厅日常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服务中心租赁费、物业费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40万元,主要用于“一窗受理”平台建设50万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19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项)10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行政单位离退休等费用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医疗支出27.26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支出22.03万元。

(六)关于审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审管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审管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6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58万元,主要是新增了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力工程、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等项目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761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17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建设340万元、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建设908万元、行政服务中心电力保障工程193万元、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建设320万元。

(八)关于审管办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2 %。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学习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降低用车费用。 

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审管办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24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审管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7.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审管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审管办专项资金已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07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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